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依据招聘公告,通过网上报名初审合格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岗位及时间
辅导员2岗:2025年7月17日,8:30-16:00。
除辅导员2岗以外其他岗位:2025年7月18日,8: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南门进入正对面砥柱楼108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内容
请本人严格按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二级学科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规定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具体复审材料如下:
1.省直2号公告报名表(含照片,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页);
3.考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了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如留学回国人员因各种原因暂未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提供手写承诺书,承诺年底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放弃本次机会;
注1.承诺书要求要素齐全,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承诺内容及签名。
注2.如有专科学历学位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3.如毕业证上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成绩单(国外成绩单需翻译成中文)
4.在读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所有学历学位的学信网验证报告(注意:应在有效期内);
6.党员证明材料(辅导员1、2,思政专业教师岗必须提供):需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近6个月的证明材料(注意:为党组织开具的证明,非单位开具的);
7.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辅导员1、2必须提供):学校所开具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证明材料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满半年专职学生工作证明材料,或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体现在该单位工作满半年)
8.中级、副高级专业资格证: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可查信息截图复印件(如网上不可查则需提供职称评审会通过文件或职称评审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档案中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9.《承诺书》(附件)打印后本人签字。
(二)资格复审须知
原则上要求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可由他人代为进行。代审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代审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授权委托书(要求要素齐全,包含主体、时间、地点、授权内容、联系方式以及签字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后续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
附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