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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发布时间:2021-06-09 09:43: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1、主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2、分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184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5500元/年;

    水利工程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智能水务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45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40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慧水利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智能安防运营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密码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年;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 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的相关规定投档,

    3、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                 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有院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以及利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十二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jls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系电话:0431—81120778、81120779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排版 | 安信禹

    责编、审核 | 李思静

    供稿 | 招生就业处

    来源 | 党委宣传部

    邮箱   jlsd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