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完善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四)抓好基础工作。抓紧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根据不同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一湖一策”,细化任务指标,尤其要与入湖河流“一河一策”通盘考虑、相互衔接、形成整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湖泊休养生息。抓紧划定全省所有湖泊管理范围,实行严格管控。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收集分析并及时发布湖泊管理保护的基础信息和综合管理信息。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和分析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湖泊水体水域变化情况。跨行政区域的湖泊,上一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在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设立河(湖)长学院,加大培训力度。
摘自《吉林日报》
http://wemedia.ifeng.com/63546739/wemedi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