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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届毕业生签约前要弄清的6个细节

  • 发布时间:2019-12-13 09:13: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摘要:毕业将至,不少同学已经陆续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因此,正式签约前大家需要关注哪些信息呢?

  • 毕业将至,不少同学已经陆续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因此,正式签约前大家需要关注哪些信息呢?

    从更好的维护个人利益、有利于个人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有6个方面的细节,签约前最好向HR或就业指导老师等打听清楚。

    NO1.个人待遇

    个人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晋升空间两个角度。

    工资福利包含了多种要素,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保险、公积金等。签约单位不同,每一种要素也不尽相同。下面简单分析四个点:

    1.工资:要明晰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另外,还要清楚一年发多少个月工资。

    2.奖金:部分单位有年终奖、绩效奖,一些单位的奖金、绩效收入甚至超过工资收入。所以,要弄清楚一年能拿到手的奖金、绩效大概有多少,最好取最低数。

    3.福利:有些单位会有各种补贴,例如:通讯补贴、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此外,有些单位还会向刚参加工作的员工提供周转房,甚至经济适用房等。这些福利加一起也是非常可观的。 

    4.“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给大家缴纳“五险一金”,而且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是有规定的。但要注意缴费基数。比如,有些单位公积金交得多,工资扣得也就多,一旦买房或某些情况下急用,这些钱都是自己可以支配的。

    在找工作时,未来晋升空间应该作为考虑的关键要素。这一点,对于进企业工作的同学们来说,尤为重要。应重点考虑四个方面的要素:

    1.行业:要综合考虑单位所处这个行业的背景和发展现状,最好选择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行业、企业。

    2.单位:要考虑单位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目前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未来的发展预期。

    3.个人机会:要看所处部门在单位的地位,所在职位的升职机会、发展前景。当然没有绝对的优劣,关键还要看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

    4.培训体系: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单位的培训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一家单位有非常好的培训体系的话,那么可以帮助你在几年内迅速成长为一个出色的人才,对你的职业生涯无疑是有巨大帮助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良好的培训比优厚的待遇更有吸引力。

    NO2.加班和出差

    有部分单位的加班是在所难免的,如:很多互联网企业都要加班;而对于有些职位来说,频繁的出差是在所难免的,如:招聘、销售职位等。对于这些情况,要提前了解,做好思想准备。

    另外,要问清楚加班是否有加班费、出差是否有补贴,具体标准如何,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NO3.户口问题

    一线城市对应届生落户卡得比较严,准备签约这些地方的同学一定要问清楚单位对户口的相应条款。

    当然,能否落户也不是完全由用人单位决定的。例如上海户口历年来采用的是打分制,即根据个人情况进行打分,超过分数线就可以获得上海户口,企业对于能否获得户口的影响在于打分标准中的“基本要素”和“导向要素”,但占的比重不是很大。具体打分标准同学们可以在网上查询。

    NO4.签约程序

    签约的程序一般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也就是常说的“三方”),先由毕业生和学院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回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只约束你在去单位报到前的行为。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此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

    注:

    就业协议书是同学们后期派遣、转档案等重要依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次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并且重新签约的机会也只有一次。所以,大家不要草率签约、盲目毁约,以免给自己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NO5.劳动合同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书失效,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单位劳动合同首次签3年,也有签5年的,还有的单位签1年,不同单位情况不一样。

    签约前应仔细了解合同书的内容,尤其是签约年限、待遇、违约金(不同于就业协议书中的违约金)要再次确认。签约后,一定要向单位索要样本或复印件留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

    注:

    目前,国家尚未有明文规定特殊情况解约不算违约。若单位在签约时与毕业生明文约定了某些可免除毕业生违约责任的条件(如考上公务员和研究生等),可按约定进行。如没有特殊约定,毕业生单方违约,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如果报考了公务员、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

    对毕业生而言,如果因个人原因没能正常毕业,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NO6.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最后,遇到问题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咨询,同时多征求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再签约。当然,也不要一味等待观望,以免错失了最佳就业时机!

    (转自吉林建筑大学就业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