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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9-11-08 12:26: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摘要: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于2016年12月由吉林省政府批准设立,2017年5月由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17年6月学院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2018年5月改版后网站重新上线。学院始终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善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信息的权利。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学院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各部门都配有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对信息员开展定期培训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栏、各界广播电视等媒体等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搭建新媒体平台,开通了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和推送学院信息,搭建学院与广大师生和社会的沟通桥梁。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年-2019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通过校园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4条,网站公开的信息涵盖学院基本信息、党建工作、主题教育、招生就业、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活动、交流合作、校园安全等各种类别。

    通过新闻媒体在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各发表1篇新闻报道,吉林教育电视台直播新闻1篇。

    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9条。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在招生期间在学院网站发布信息46条,包括学院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信息、扩招信息、报考指南等;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学院招生章程1条,按照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微信推送信息共计23条,包括单招、扩招、高考招生简章、参考指南等18条。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将教育收费标准等情况通过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4.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了学院厨房设备采购公告、教学软件采购公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备招标信息等。

    5.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日常人事管理的重要工作均能及时发布,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干部考核公示、公开招聘信息等,同时公布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以便于教职工及时咨询和了解人事工作动态。

    (2)利用QQ、微信等常见的网络通信软件建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等的联络群,即时发布重要通知和消息,并解答教师关心的问题,获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学院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2018-2019年,我院信息公开部门在工作中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其余来电、来访,均由相关职能部门以回电、当面解答、邮件或信函等方式予以回复,将所需信息及时有效提供给来访者。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

    我院通过网站、微信等各种方式,让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来。2018-2019学年,针对师生们通过微信等渠道反映和咨询的问题,基本能做到具体问题1个工作日内有回复,综合事项1个工作日内有回应。学院师生对信息的回复率和回复时效基本满意。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未因发生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启动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学院除了还在利用传统会议、纸质媒体和网站媒体的同时,积极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将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手机推送的形式及时公开,收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普遍欢迎。

    但目前工作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性。二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仍需加强,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丰富。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办公OA系统完善为契机,统一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统计机制,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学院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